南京个人档案怎么查?在哪查?
2021-06-22

南京个人档案怎么查?在哪查?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一般而言,毕业生档案内主要包括高中阶段材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大学成绩单、就业通知书(报到证下联)、党团材料、奖惩材料、毕业离校前体检表等。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收。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浦口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文昌路19号
电话:025-58880261
窗口办理
取号→提交办理材料→窗口审核材料→材料齐全的现场受理,并开具《调档函》→档案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转递至我单位→接收人员审核档案,符合要求的,接收入库并登记;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原档案保管单位。
注册个人信息→选择档案类业务→选择档案接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并注明申请人的姓名、原档案所在地、现工作单位、政治面貌等信息,填写调档函取件信息,并提交审核→后台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通过录入系统信息、快递寄出调档函→申请人收到调档函后及时办理档案转递手续,档案须通过机要转递至我单位→接收人员审核档案,符合要求的,接收入库并登记;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原档案保管单位。
办理材料
1.个人委托存档:
符合第①、②类提供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
符合第③、④类提供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离职证明材料;
符合第⑤类提供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出国证明材料、户口本复印件。
2.单位委托存档:
符合第①、②类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经办人身份信息),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
符合第③、④类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经办人身份信息),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离职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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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搜索“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公众号,然后点击进入并关注;;在南京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输入【档案】即可一键获取江苏人事档案各项办事指南;查看毕业生档案去向,进入档案答疑专区,还可以获取南京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及电话等信息。
拓展阅读: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
档案丢失需进行补档,也就是说,持有者需回到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原工作单位,补齐相关证明材料,因为档案未归档会影响到入党、升学等,影响自己评定职称、考研政审、劳动保险及日后的离退休手续办理,也会影响到自己出国留学。如果有考公务员的意向,档案必须保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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